这事有点麻烦,话说回来啊,张阿婆是位78岁的独居老人,一直住在闵行七宝。人家没有结过婚,家里也没有儿女。这下可好了,现在徐先生夫妇想把她接到常州去照顾,但遇到了个难题。就是他们想把张阿婆在上海的房子卖掉换钱,可问题在于如何去给房子过户。这下可好了,居委给卡住了。 哎,你听我说啊,这8个兄弟姐妹的联系都比较少,有的还在国外呢。要把他们都找到可不容易。再加上老人家年纪大了又有帕金森病,身体每况愈下。甚至还雇了保姆照顾生活起居呢。张阿婆每个月有5000元退休金呢,可保姆的费用就要6800元。你说这钱从哪儿来啊? 几年前居委联系过徐先生夫妇,想让他们帮老人养老。谁知道这次想把老人接到常州却出了岔子。 哎,你听听律师张玉霞是怎么说的吧!她是上海市政协委员和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呢。法律是法律嘛,规定好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权由谁来担当呢?不过这次居委也很无奈啊,他们也希望法院能够介入调查一下。 哎,在3月13日这天呢,居委还专门上门去跟张阿婆沟通了一下呢。你说张阿婆意识还比较清楚呢,口齿不清也是因为这个病引起的。你说这时候居委该怎么办呢? 张玉霞律师说法律规定和基层落地确实存在一定脱节。有时候去法院起诉也不一定立案哦!因为监护权需要居委同意才行啊!如果居委不出具同意书的话,徐先生夫妇就没法获得监护权来进行房产交易了。 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呢!居委害怕出错子所以也不敢轻易签字啊!如果遇到亲属来追责或者是徐先生夫妇拿到监护权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话就更麻烦了。不过张玉霞律师也说了,居委出了同意书后还是有监督职责的呢! 说到底这还是个难题啊!大家都知道家庭关系复杂点也正常啦!如果想解决问题只能一步步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