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医院心脏手术致患者死亡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院方承担主要责任

江苏省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1月9日就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医疗事件发布情况说明。

60岁患者宋女士在该院接受心脏射频消融手术时不幸离世,经权威鉴定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事件经过显示,2025年4月中下旬,宋女士因上腹痛、心悸等症状先后两次前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4月27日,她因心悸症状以室性期前收缩收入心血管内科接受治疗。

4月29日,医方为其实施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手术。

然而手术过程中,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仍未能挽回患者生命。

江苏省、南通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经过严格的技术分析和证据审查后给出明确结论。

鉴定意见指出,虽然医方实施心脏射频消融手术具备手术适应证,但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缺陷:其一,风险沟通告知未能充分到位,未能让患者及家属全面了解手术可能面临的风险;其二,手术操作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谨慎注意义务;其三,术中出现了可以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

综合评估后,鉴定结论认定此次事件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体系中,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属于最严重级别,通常指由于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

这一认定结果表明,患者死亡与医方的诊疗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在履行诊疗职责过程中确有不当之处。

从本次事件暴露的问题来看,医患沟通机制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不仅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更是尊重患者生命权、健康权的基本要求。

部分医疗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侧重于告知手术获益,而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发症等关键信息告知不够充分、具体,导致患者及家属缺乏心理准备和理性判断依据。

此外,手术操作的规范性和谨慎性是保障医疗安全的核心要素。

心脏射频消融术作为一项介入性治疗手段,虽然技术相对成熟,但仍具有一定风险。

手术医师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范,对每一个环节都保持高度警惕,将手术风险降到最低。

本次事件中医方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反映出个别医务人员在技术操作层面仍存在疏漏。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通报中表示,对患者离世深感痛惜,向家属深表歉意,并承诺尊重事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这一表态显示出医疗机构正视问题、承担责任的态度。

医疗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容不得半点疏忽。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此次事件的处理,既是对患者及家属权益的维护,也为医疗行业敲响警钟。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深刻汲取教训,在手术适应证把握、风险评估、患者沟通、技术操作等各个环节建立更加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医疗救治关乎生命与信任。

面对不幸结局,既要尊重医学规律,也要守住程序正义与职业底线。

责任认定不是终点,而是推动制度完善、流程优化与能力提升的起点。

唯有把每一次事故教训转化为可落地的改进举措,让风险告知更充分、操作更规范、救治更高效,才能以更扎实的医疗安全体系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