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最近闹得挺厉害,影视圈有个内幕被爆了出来,瞬间把大家都给激怒了。原来,某剧组为了赶进度、求真实效果,竟然把一个小宝宝给扔到了人造的暴雨里折腾了好一会儿,把孩子都折腾哭了。更过分的是,就连给主角拍特写的时候,剧组也没舍得用假的婴儿做道具,还是直接用了真人小演员。这画面经网友传上网之后,迅速成了舆论焦点,涉事的短剧也被各大平台给直接下架了。虽说这次风波算是暂时平息了,但它背后暴露出来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真的值得咱们整个圈子好好反思一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剧组的这种做法肯定是碰了法律红线。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的张建律师分析说,把没有自主能力的小婴儿长时间丢在那种可能损害健康的环境里拍摄,不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里的核心原则,还可能构成了民事侵权。要是以后鉴定出来孩子真受了伤,那相关负责人可能就得承担刑事责任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的张建齐律师也指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父母在这件事上负着主要责任。父母有权决定孩子能不能参演影视剧,但这得把孩子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如果因为监护不力导致孩子受伤了,那监护人不仅要接受社会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话还得负法律责任。 两位律师的意思其实都很直白:在做片子的过程中,保护未成年演员必须是一条必须遵守的铁律。不过这次事情绝对不是个例,它的根儿是短剧这几年发展太快太疯狂了。大家都在玩命赶速度、追流量、捞快钱,把包括儿童演员在内的所有东西都当成了赚钱的工具来使唤。大家眼里只有效率和视觉效果,根本不管演员尤其是孩子能不能受得了、有没有受伤。这种把孩子当成“活道具”的做法充分说明这个行业在保护孩子方面做得太差、监管太松。 跟传统影视剧比起来,现在的短剧制作周期短、成本控制严,在“流量为王”的驱动下有些剧组简直太疯狂了。媒体评论说得很尖锐:并不是所有参演的孩子都是所谓的“童星”,大部分小演员在这个生态系统里都很弱势、没话语权。正因为这样,咱们现在急需建立一套系统的保护机制。 首先得行业自律起来。相关协会和大平台得带头制定一套专门针对短剧制作的《未成年人演员保护实施细则》,把婴儿和儿童的工作时长、拍摄环境、现场监护、心理干预等标准定得清清楚楚,比一般标准还要高才行。而且得把这些规矩纳入项目审核和上线评估的体系里去。 其次外部监管也得跟上。广电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得针对短剧这种新兴业态制定专门的管理要求加强审查力度。 最后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必须强化。父母或者监护人得清楚地知道:让孩子去参加文艺活动的前提是绝对安全健康绝对不能因为点钱或者想让孩子出名就把孩子放在那种不可控的风险里。 艺术创作绝对不能以牺牲任何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权益为代价这起让人愤怒的事件就是一记警钟它告诉咱们在文化娱乐产业飞速发展的时候必须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只有把监管漏洞补上把责任压实把道德底线筑牢这样才能真正护住每一个孩子的成长环境确保行业能走得长远也让文艺创作建立在更加健康文明的基础上不发生那些让人痛心的事让百花齐放真正绽放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