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惠民政策被“钻空子”,补贴资金遭侵占 消费券等促消费政策旨撬动真实需求、改善市场预期、带动实体商户增收。本案中,商户经营者曹某并未将消费券用于实际餐饮消费,而是把核销环节变成“套补贴”的工具。经查,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曹某指使店长在闲鱼等平台以每张45元至9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满1000减300”的“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随后安排出售者或线上买家直接出示二维码,在店内POS机完成核销。曹某在庭审中明确承认,核销时并无真实消费发生。最终,该店通过虚构交易核销消费券649张,骗取消费券补贴款194700元。 原因——多方逐利叠加,核销环节易被利用 一是利益驱动催生灰色链条。对持券人或“黄牛”而言,低价转让相当于把券折价变现;对商户而言,每核销一张券即可获得政府补贴300元,即便支付一定“好处费”,仍可获利约200元,短期内容易诱发集中作案。二是部分商户合规意识不足,将政策资源当作可交易资产,忽视补贴资金的公共属性与法律边界。三是促消费活动参与主体多、核销频次高,若商户端缺少订单、发票、出餐等链路校验,或对异常核销缺乏及时拦截机制,便容易被“纯扫码”方式钻空子。 影响——扰乱市场秩序,削弱政策效能与公平性 此类行为直接造成财政补贴资金损失,削弱政策对真实消费的拉动作用,影响公共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虚假核销与“抢券”“倒券”等现象相互叠加,挤占普通消费者本应享有的惠民资源,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并对守法经营商户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示范效应。更值得警惕的是,一旦形成可复制的套利套路,可能引发跟风,深入抬高监管成本与治理压力。 对策——以法治震慑与技术治理并举,织密政策执行闭环 司法机关在本案中明确了定性标准。虹口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关键在于“纯扫码、无真实交易”。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量刑上,法院按政府补贴损失全额认定诈骗金额,不因被告人支付给“黄牛”的成本而扣减,并依法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曹某到案后已退赔全部赃款。 在治理层面,建议从三上协同发力:其一,强化数据预警与核销校验。针对短期核销量异常、客单价异常、特定时段集中扫码等特征建立动态模型,触发人工复核;推动核销与订单、支付流水、出餐记录等关键要素关联校验,提高对“无交易核销”的识别能力。其二,压实平台与商户责任。对参与活动商户开展合规培训与告知,明确违规后果;建立商户分级管理与黑名单机制,对异常商户及时暂停资格、追缴补贴并依法移送。其三,打击倒券与套现链条。加强对网络平台公开收购、转卖消费券信息的巡查处置,完善线索移送与联合执法,形成源头治理与末端惩处的闭环。 前景——促消费政策将更重“精准”和“安全”,市场信心有望稳步修复 消费券等工具仍是稳消费的重要抓手。随着监管部门对异常数据识别能力提升、核销规则持续完善、司法惩戒形成震慑,政策执行将更趋精细:一方面提升资金投放的精准度与可追溯性,确保补贴真正流向真实交易;另一方面通过制度设计压缩套利空间,维护消费者权益与商户生态。可以预期,在“促消费”与“防风险”并重的导向下,政策效能将进一步释放,为线下服务业恢复与城市烟火气回升提供更稳固支撑。
消费券是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但如果监管不到位——就可能被少数人当作牟利工具;此案判决不仅惩处了犯罪行为,也为政策执行敲响警钟。只有补齐制度与监管短板,才能让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