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也是暴力来管

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十周年,最高人民法院给全国各省市法院打了个样,3月30日的时候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告诉大家,法律得把“软暴力”也当成暴力来管。2024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的法官们审理了一起离婚案,把这个事儿讲得很透。 当事人张某特别爱喝酒,一喝多就对妻子赵某又骂又吓,甚至动手逼着人家同意离婚。平时他也挺霸道,打牌输了钱就打老婆孩子,还大嗓门嚷嚷“女人不打不听话”。这次赵某受不了了跑到法院告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官王军华查了赵某存下来的聊天记录和视频,加上张某在法庭上也承认了,就判定张某这是在搞“隐形家暴”,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孩子归赵某养。 为了帮赵某出气,法官还判给了她1万元的离婚损害赔偿金。王军华法官说婚姻得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那种精神上的控制必须得让人负责。她还提醒大家,遇到这种精神折磨千万别害怕被人笑话,赶紧把聊天记录、录音和照片这些证据都留好。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那边也有个案子很有意思。王某和丈夫赵某结婚快40年了,丈夫天天疑神疑鬼。有一次过节给装修工人送月饼表示感谢,丈夫就怀疑她有外遇;在银行办业务聊了几句中医的事儿,丈夫也觉得不正常。王某不敢出门和异性说话,社交圈几乎全被堵死了。 后来赵某更是直接动手打人导致王某受伤。渝中法院认定这也是家庭暴力,而且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干涉了她的人身自由。法官表示限制别人正常社交让人精神和行动都不自由,法律必须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副庭长冉克平解释说家暴跟家庭纠纷有本质区别。冉克平分析说家暴最核心的就是控制和伤害,而且是长期反复的。“软暴力”因为没有明显外伤很容易被当成小事忽略掉。冉克平还说大家不要觉得家里吵架就是家务事就不找警察不找法院了。 北京市二中院处理的这个案子和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处理的案子都表明法律会把“硬暴力”和“软暴力”都看在眼里。任何侮辱、恐吓配偶的行为都不能容忍。 最后我想说家庭不是情绪发泄的垃圾桶,婚姻得靠平等来维系。面对暴力威胁时沉默可不是保护自己的办法。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说“不”,把每个家都变成安全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