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时期,我国电力价格机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深化阶段。

当前,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电力系统面临调峰能力不足、系统稳定性下降等挑战。

传统单一电量电价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亟需通过价格机制改革引导各类电源协调发展。

此次政策调整正是针对这一现实问题作出的制度性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煤电机组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将提升至不低于50%,较现行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

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煤电在电力系统中的"压舱石"作用,有助于保障基础电源的合理收益。

同时,政策首次明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对天然气发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体现了对调峰电源的政策支持。

在储能领域,新规对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差异化定价"新老划断"。

对已建电站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新建电站则采取"3-5年一核定"的动态调整机制,并鼓励通过市场方式回收成本。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首次提出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容量电价支持,按照煤电标准折算确定,这将显著提升新型储能的投资吸引力。

业内专家分析,此次改革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电源特性制定差异化政策;二是注重衔接,确保与现有电价政策的平稳过渡;三是市场导向,为未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预留接口。

国家能源研究院电力专家指出,容量电价机制的完善将有效解决"缺容量"问题,为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创造有利条件。

从国际经验看,成熟电力市场普遍采用"电量市场+容量市场"的双轨制模式。

我国此次改革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同时结合国情进行了创新设计。

预计到2026年,随着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我国将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电力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让稀缺性与可靠性被看见、被计量、被合理补偿。

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并推进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建设,既是对电力安全底线的制度性加固,也是对绿色转型进程中系统成本与收益关系的再校准。

面向未来,唯有在市场规则、技术标准与监管体系协同推进下,才能把“保供稳价”与“低碳高效”统一到可持续的新型电力系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