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各地各部门陆续启动意见征求工作,这本是开门纳谏、集思广益的重要举措。然而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意见征求工作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反而沦为了"走过场"的形式。 问题表现多样且普遍。有的部门将意见邮箱设置为"摆设",群众提交的建议长期处于未读状态;有的采取"过滤式"征求,只在"自己人"范围内征集意见,在封闭小圈子内完成所谓的"意见统一";有的则是"甩锅式"征求,表面上问计于民,实则为决策失误预留推卸责任的借口;还有的为赶工期而仓促行事,周五发通知、周六就要反馈,根本无法进行充分的思考和讨论。这些现象反映出,一些部门对意见征求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将其视为可有可无的程序,而非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 从深层原因看,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的影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意见征求的真实目的理解不足,认为只要完成了征求程序就算履行了职责,至于是否真正听取意见、是否采纳建议则无关紧要。这种态度反映出权力运行中的"一言堂"思维,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要求相悖。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也使得一些部门可以肆意将意见征求工作流于形式。 意见征求工作的"走过场"现象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从表面看,它浪费了群众的时间和精力,打击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从深层看,它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伤害了基层治理的民主基础。当群众发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被忽视时,对政府的信任度必然下降,这种信任危机一旦形成,修复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此外,缺乏充分的民意基础的决策往往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容易导致政策执行中的各种问题,最终影响工作效率和治理效能。 根治该顽疾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在"真"字上较真儿,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应当建立明确的意见征求标准和流程,规定征求的范围、方式、期限等具体要求,确保每一次征求都是真诚的、充分的。同时,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意见征求工作的重要标准,校准履职靶心,让那些敷衍了事的做法无处遁形。 其次要在"实"字上用力,推进意见征集、采纳和落实情况的公开透明。将意见征求的全过程纳入政务公开范围,让群众了解自己的意见是否被采纳、为什么采纳或不采纳,这样既能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也能倒逼征集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透明度的提升本身就是对形式主义的有力制约。 再次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把意见征求当作"走过场"的敷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建立问责机制,对那些虚心接受但坚决不改、有意见却置之不理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甚至追究对应的负责人的责任。让形式主义付出代价,才能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从更高层面看,需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民主观。各级领导干部要拿出"闻过则喜"的胸襟、"知过不讳"的态度和"改过不惮"的执行力,认真倾听、对待每一份声音。意见征求不是可选项,而是科学决策的必要程序;不是为了装点门面,而是为了汇聚民智、凝聚共识。只有真正把群众的智慧和诉求放在心上,才能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际的政策,让相关工作更好地操作、更易地落地。
意见征集不是“例行动作”,而是连接政策与民意、连接决策与执行的重要桥梁。把每一条意见当作改进工作的线索,把每一次征集当作凝聚共识的机会,才能让制度设计的善意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唯有在真听、真改、真落实上见真章,才能让群众看得见变化、感受到尊重,也让科学决策在务实行动中不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