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拟修订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引入陈述答辩与异议处置机制提升评审公信力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部署,韶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组织修订《韶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形成《韶关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18年印发、2021年修订后的第二次较大调整——重点在于优化评审机制——增强奖项的权威性和示范作用。

以制度保障公平、以规则树立标杆、以透明提升公信。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修订——既是对评审实践的再梳理——也是对质量强市建设的再推进。把程序做严、把标准做实、把导向做准,才能让“追求卓越”从口号变为可衡量、可复制、可持续的城市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