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元花出去了,家住四川成都的区女士就在某平台的一家店铺买到了一个二手手提包。买的时候,客服跟她说:“二手东西都比较特殊,确认发货后只要不是真假问题,那就不退不换了。”区女士就答应了。 结果她很快收到了包,这一包拿起来背带那里颜色有点不太对劲。这让区女士心里犯嘀咕,就跟店铺说要退,理由是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 不过店家一口回绝:“刚才跟你说过不退了,你自己也答应了,就不能退。”沟通了半天没结果,区女士就以质量有问题去投诉平台。平台那边也没给个满意的说法,她就把广州互联网法院给告了,坚持要求退款。 法官审理的时候指出,网购本来就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不过这个规定有个前提,就是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或者消费者买的时候明确确认了不退货。但这个案子是买的二手东西,到底行不行呢? 法官认为,卖二手东西得看情况。如果是个人随便卖掉闲置的物品,那跟做生意不一样。这种交易是偶尔发生的,卖东西的人和买东西的人不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双方地位平等,没必要特别偏向哪一方。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退货退款,只能看合同怎么说。 但本案里的箱包店是开了网络店铺专门卖二手奢侈品的,这明显是为了赚钱才干的事儿。这种买卖就属于经营行为了。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要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另外箱包这种东西其实挺适合退货的,毕竟是二手包退回去也不影响再卖出去。所以哪怕店里当时说过不退换也不行。 最近不管是大家电还是小玩具,二手物品流通得越来越快了。但是平台上也出了不少乱子。法官提醒大家买卖二手的时候要注意几点: 一是买东西前要把商品信息了解清楚; 二是看看卖家以前的交易记录和评价怎么样; 三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法律给消费者的权利要用得合理点,别滥用搞坏平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