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13项生育支持新政 构建全链条服务保障体系

当前,人口结构变化和生育意愿下降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生育不仅涉及生孩子本身,更是一个涵盖生育、托育、养育、教育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

面对这一挑战,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河南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创新和制度设计,为育龄群众解除后顾之忧。

在生育保险保障方面,河南扩大了覆盖范围和保障力度。

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参加基本医保但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同时,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将实现全面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确保待遇及时到位。

在休假制度优化上,河南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需求。

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特点,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灵活安排育儿假等多种方式,帮助有照顾子女需求的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同时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多渠道统筹资金,确保婚假、产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等相关待遇得到落实。

省政府明确将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强化制度约束力。

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是制约生育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一问题,河南采取多措并举的策略。

新建居住区要落实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加快补齐短板。

同时积极推行公建民营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多元、优质的托育服务。

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为降低托育成本,河南还明确了税费优惠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子女托育服务的支出可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在儿童健康保障方面,河南加强了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加快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公立中医医院普遍提供儿科服务,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产科、儿科倾斜以吸引人才。

加快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支持产科、儿科等临床重点专科发展,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推动中医儿科服务融入儿童健康管理全过程。

此外还将持续开展儿童"五小"专项行动,加强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在教育支持上,河南致力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鼓励为多子女家庭提供同校就读便利,让多孩家庭获得更多便利。

在住房政策支持方面,河南提出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对多子女家庭可提高20%,这一政策直接降低了多孩家庭的住房压力。

同时,已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房将被认定为首套房,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这些措施有效缓解了生育家庭的住房成本压力。

此外,河南还强化了对困难儿童的保护。

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受相关服务。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为家庭提供多元化育儿指导服务。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核心在于把“家庭的选择”转化为“社会的支持”。

河南推出的13条措施,既回应了群众对托育、医疗、休假、教育、住房等关键环节的现实关切,也体现出从单点政策向系统治理转变的方向。

政策能否真正增强生育意愿,最终要看公共服务是否更普惠、制度执行是否更有力、成本分担是否更公平。

以更稳定的预期托举家庭,用更完善的服务守护儿童成长,才能让生育支持从文件要求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