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民生司法新规:保障“隔代探望权”,严惩“啃老”“逃废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发布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若干裁判规则的确立,让司法既有力量、有是非,更有温度,发挥司法引领和评价社会行为的功能; 在家事审判领域,最高法针对社会关切作出明确回应。针对丧子老人与孙辈之间的情感联系问题,司法解释明确赋予丧子老人对孙子女的隔代探望权,说明了法律对特殊家庭关系的人文关怀。同时,对于成年子女强行啃老的现象,裁判规则明确其不享有居住权,划清了代际赡养与财产权利的法律边界。此外,针对子女请假照看病危父母的情形,强调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必要包容,平衡了劳动关系与家庭伦理的价值冲突。 消费者权益保护始终是民生司法的重点领域。最高法完善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同时,对知假买假行为进行合理规制。司法解释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知假买假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既惩治制假售假行为,又保护正当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惩罚性赔偿制度被滥用。 预付式消费乱象是近年来消费维权的突出难题。针对经营者卷款跑路、拒不退款等问题,最高法专门发布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解除条件、退款金额核算、恶意逃债追责等关键规则。这个制度设计逐一破解了追责主体认定难、退卡难、举证难等实践困境。发布的典型案例还对职业闭店人等非法牟利行为进行规制,强调背债人背不走债务、逃债者逃不出法网,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提振了消费信心。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网络消费纠纷呈现增长态势。数据显示,近五年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8.6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3万件。司法机关准确适用网络消费司法解释,推动治理网络营销货不对板、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未成年人非理性充值等消费痛点,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消费生态。在个人信息保护上,司法解释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理且必要原则,在保护个人权益与促进数据利用、数字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同样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最高法发布多批典型案例,针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领域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行为明确查处标准。对于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金蝉脱壳、通过离婚程序移花接木等常见逃废债类型,司法解释明确了惩治规则,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法治的价值,既在于解决个案,更在于确立规则、校准边界、引导行为;围绕家庭关怀、消费安全与诚信交易等社会关切持续完善裁判导向,让权利更有保障、让失信更有代价、让守法更有底气。随着民法典实施不断深入,司法以规则塑预期、以公正促信心的作用将更加凸显,为社会稳定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