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一个老人去年3月骑个自行车,自己把自己给摔倒了。有个骑电动车的女孩转个弯路过,当时她稍微犹豫了一下,就跑过去把老人给扶起来了。可是这个老人倒好,说自己是被这女孩给吓倒的,跑去法院把这女孩给告了,要索赔22万元。这22万里面还包含了2万多块钱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乱七八糟的。交警去调查以后说这是一个没有接触到的事故,意思就是老人自己摔的,责任主要在他身上。但是那个女孩也有一点责任,因为她未满16岁骑电动车还骑得不对,所以要担次要责任。女孩家长说自家女儿好心帮人却要赔钱,这事儿让他们太难以接受了。2月26日的时候,灵川法庭就要开庭审理这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