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把赔偿款当成了纸上权益,生活陷入极端困顿,他年逾七旬,丧子之痛还没平复,又因疾病缠身、积蓄耗尽。榆树法院给群众撑起权益保护伞,破解“执行不能”的困境。最近有个案子,被执行人因为和人打架致人死亡被判了刑,还要赔钱。法院早就判了,可直到他刑满释放都没兑现赔偿款。申请执行人杨某这一大家子也特别惨。法院判决生效了,但这笔钱怎么变成真金白银,成了摆在执行机关面前的难题。这次案件执行难,主要是因为对方根本没钱还。他被关了好几年,出来后又病了,什么也干不了,名下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再加上杨某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没什么收入来源,全靠亲戚朋友接济过日子。这就是典型的“执行不能”。如果不处理好这种情况,影响可大了。受害人家庭不仅经济上雪上加霜,对司法系统的信任也会降低。法院在保障判决严肃性的同时,还得考虑怎么把钱给受害人。面对这种情况,榆树市人民法院没有等着看,而是主动启动了司法救助机制。执行法官通过查财产线索、走访社区和医院等步骤,确认杨某符合救助条件。在这个基础上,法院还积极协调程序。这一举动体现了“如为我执”的理念。 今后还得进一步完善救助衔接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向“实质公正”深化。现在我们的司法救助制度越来越好了,这次探索很有示范意义。未来要加强法院跟民政、社保等部门的联动。同时也要注重源头治理,降低赔偿履行风险。只有这样才能构建更坚固的权益实现网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得思考怎么让司法正义真正触达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这次榆树法院用司法救助化解执行困境就是一次启示:法律遇到现实制约时,创新制度和主动担当能为困境中的群众点亮一束光。法治不光是制度还是温暖而坚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