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电影《飞驰人生3》一热映,大家对越野赛车这一块关注度又提高了。电影播出后,我就听到一个消息,说龙游县人民法院刚判了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这事儿挺有代表性。话说回2023年2月,龙游县那边有个汽车主题公园搞了一场越野竞技赛。吴某甲和吴某乙两人都去参加了。不过,赛前这俩人都得先签一份《赛事免责协议书》,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活动风险自担”,说白了就是把责任给免了。比赛的时候,吴某甲和吴某乙这两辆车撞一块儿了,交警认定吴某甲是负全责的。这一撞把吴某乙的车给弄坏了,修车费差不多花了4万多块钱。保险公司赔了这笔钱之后,就把吴某甲给告了,要求他赔偿。 到了法庭上,吴某甲争辩说自己签了免责协议,而且越野赛本来就是危险项目,自己不该赔钱。法院审理下来觉得这比赛是个有风险的文体活动,吴某乙自己报名参加还签字确认,说明他知道这事儿有风险也愿意承担。交警那边定全责是从管理的角度定的行政责任,跟民事赔偿不是一回事。在这种竞技活动里判责得优先看“自甘风险”这条规则。 现在还没证据证明吴某甲在撞车的时候是故意的或者有很大的疏忽。既然这样,保险公司追偿的基础就没了,官司就打不赢了。最终法院就把保险公司的请求给驳回了。 现在这种越野赛车、滑雪这些活动越来越火了。咱们参加的人得把法律风险意识提上来才行。多了解活动有什么特性和风险,认真看看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是啥样的。结合自己的情况再决定去不去玩,最好还能买点意外保险来保障自己。 主办方也得负起责任来。该提示的风险要提示到位,场地维护好点,制定好规则和应急措施。只有大家都在法律的规矩里做事了,才能一边享受比赛的乐趣,一边又把潜在的纠纷给化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