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业主收房发现墙面空鼓、瓷砖不平、门套不齐、门套对不齐、窗台石一边大一边小,装修问题

杭州有位业主邱先生最近可犯愁了。他2025年10月买的建发云熙小区如期交付了,满心欢喜地去收房,结果发现墙面空鼓、瓷砖不平、门套对不齐、窗台石一边大一边小,装修问题一堆。因为对房子质量不满意,他就没签收房确认书。邱先生本来以为开发商能尽快整改,没想到这一拖就是五个月,维修进度慢不说,换的瓷砖颜色跟原来的还对不上。因为质量问题没解决,他现在还在租房住。除了房租,每个月还有房贷要还,压力不小。这时候物业又来催物业费了,说是从去年10月交付那天算起。邱先生不愿意,觉得房子没修好怎么能算交房,这期间的费用不该他掏。他已经准备软装和定制衣柜了,不想再拖下去了。 针对这个问题,相关部门是怎么说的呢?杭州住保房管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一般是从项目交付那天算起,和业主收房不收房没关系。因为物业是管公共区域的服务嘛。这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里也有明确规定:“物业交付给业主前,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我们还请教了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的王玉臣律师。他说通常物业费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那天算的。要是因为质量问题导致房子没法住(比如主体结构有问题),业主有权不收房,这期间的费用就该开发商出。但要是只是一些小毛病(比如装修瑕疵),不影响居住的话,业主在收房后找开发商保修就行了,不过物业费还是得从交房那天起算。 良渚的业主邱先生跟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在物业费起算时间上有分歧。物业公司觉得是从去年10月交付那天开始算。邱先生不同意,觉得因为质量问题没达到入住条件,这期间的物业费不应该他来交。他已经打算开始装修了,希望不要再拖下去影响入住计划。目前他提出诉求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修好房子并减免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负责邱先生所在楼幢维修的张工回应说业主家最初发现的问题不多也已经在今年1月初处理好了。他不认同业主说的维修不积极的说法,说现在剩下的是业主后来新提的问题了。至于物业费这一块他说不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没法回应。 除了邱先生外还有很多网友也因为房屋质量或者物业费的问题产生过纠纷吗?大家又是怎么解决的呢?欢迎留言分享一下你的经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