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典型案例 跨境网络暴力团伙两名主犯获刑一年半

一、问题:新型网络犯罪呈现跨境特征 该案反映出网络犯罪的新动向——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犯罪集团相互勾连,形成分工明确的链条。被告人赵某、成某某2023年至2024年1月期间,借助境外加密通讯平台搭建数万人的网络暴力社群,非法获取900余组公民个人信息,涉及虚拟偶像团体配音演员及粉丝的户籍、行踪轨迹等敏感数据。 二、原因:技术门槛降低与黑产链条成熟 分析认为,此类犯罪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有三上原因:一是境外匿名通讯工具提供隐匿空间;二是公民个人信息在黑市流转,已形成相对完整的交易链条;三是网暴实施成本低、取证追责难。涉案频道单条非法信息的查看量超过千万次,也提示网络空间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三、影响:从虚拟空间延伸到现实危害 涉及的行为带来直接且严重的现实后果:两名受害人被诊断为抑郁症,多人遭遇线下跟踪、骚扰。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犯罪集团采用“信息混编”手法,将真实隐私与诽谤内容捆绑发布,诱导不明真相的网民参与二次传播,导致危害不断累积、扩散。 四、对策:构建全链条打击体系 北京检察机关围绕全链条治理推进三项举措: 1. 技术赋能侦查:依托电子数据审查室,对涉案群组开展全量数据分析,量化犯罪规模与危害程度; 2. 跨部门协同机制:会同网信、工信等部门封禁涉暴账号,及时切断传播渠道; 3. 深挖上游犯罪:循线追查抓获5名关联犯罪嫌疑人,推动治理从末端处置向源头打击延伸。 五、前景:典型案例释放司法信号 该案判决发出三项明确导向:一是将“跨境网络暴力”纳入刑事打击视野并予以明确;二是探索以“信息传播量”作为量刑参考因素;三是推动形成“电子证据固定—平台责任追溯—黑产链条斩断”的治理闭环。专家指出,该案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开盒”不是“揭露真相”,网暴也不属于“表达意见”,其本质是以侵犯隐私、煽动骚扰为手段的违法犯罪。要让违法者承担应有代价,也要通过源头堵漏、平台治理和公众法治意识提升,减少信息泄露的可乘之机,压缩网络暴力的传播空间,推动形成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和更可预期的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