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严查"荐股后反向卖出"操纵行为 金永荣被禁入市场三年

证监会浙江证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金永荣因操纵证券市场被依法处罚,禁入期限为3年;该决定显示,监管部门持续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处罚决定书,金永荣的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隐蔽性。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金永荣利用其在雪球平台“金浤”账号的影响力,公开发文评价和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随后,其控制的账户组在荐股当日或次日集中反向卖出。这种“先荐后抛”的操作,主要通过影响他人交易决策吸引跟风买入,再以反向交易获利,属于典型的市场操纵行为。 从交易规模看,该行为涉及面广、资金量大。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其交易金额合计630594337.30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21元。涉及的行为通过发布误导性信息影响投资者判断,并制造不真实的交易活跃假象,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当前,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社交媒体普及,借助网络平台进行非法荐股、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呈现新形态。一些自媒体账号依托粉丝和影响力发布股票评论、推荐,随后实施反向交易获利。这类行为传播快、影响广、隐蔽性强,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构成风险。此次处罚决定,表明了监管对相关新型违法行为的针对性打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对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被禁入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挂牌的所有证券。该措施有助于防止当事人继续从事违法交易,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利用社交平台实施非法荐股、操纵市场等行为,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同时,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不盲目跟风,谨慎对待网络股票推荐信息,避免受骗。

此案的查处反映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依法从严的态度和专业执法能力。推进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建设,需要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才能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这既是对市场参与者的提醒,也为守法合规经营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